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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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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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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范围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采用比例税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产税开征范围,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2年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及标准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

房产税如何计算?

一、计算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3、注意事项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拓展:房产税怎样计算

两种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2%

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新房产税如何征收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什么情况下房屋可免征20%个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国五条”细则出台,“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条内容在楼市激起千层浪,地方版细则暂未实施,不少购房者和售房者心中都有不少疑惑。

问:我要买的二手房现在的售价反而低于房主入手时的买价,这就不用征收个税了吗?

业内人士回复:按照现有政策,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可选,差额的20%或总房款的1%。目前市场上成交的房源大部分选择总房价的1%,但房主2010年之后买入的房子再次出售时,一般选择差额的20%,因为这两年受调控影响,房价不涨反跌,理论上无须缴纳个税。

问:二手房出售总价看似比买入时高了,但其中包含了各种税费、贷款利息还有装修费用,这些成本怎么算?

业内人士回复: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时会考虑附加成本,比如贷款情况可以从银行打印记录、装修可以提交装修收据等,初步估计这些成本会从差额中减去。

问:回迁房、房改房等房源怎么判定原价?

业内人士回复:如果按照统一差额20%的方式征收,对这部分房源,地方版细则一定会有特殊规定。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个税?

业内人士回复:现行政策,免征个税的前提是5年以上住房且家庭唯一住宅。如果新政仍保留这一前提,5年以上房源或许通过卖家“假离婚”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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