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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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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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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4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3

号从 1 开始,案卷不宜超过30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 序号 以一份文件为单位, 责任者 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

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 等 代替。 文件编号 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文件题名 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 日期 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未按要求编目的,每项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五)工程档案的装订

案卷可采用装订与不装订两种形式,文字材料必须装订。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装订应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

(六)工程档案的归档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部门资料员要完成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未按时归档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七)工程竣工档案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日内,部门资料员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一份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一份移交给工程档案室,未及时办理移交的,扣罚部门资料员5元。

(八)工程档案的索引(待讨论工程代号、档号)

工程代号由集团公司统一规定,档号由工程档案中心根据工程代号填写。

案卷号如: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

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

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

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

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

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

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

9、施工记录

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

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

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4、结构吊装记录

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

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

37、竣工验收报告

38、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1、工程部应由专人负责,从工程设计招标开始到施工,竣工的各种资料收集,整理报批,登记。

2、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不得将文件和资料借与外单位人员。

3、本部门人员借阅应注意爱护使用,并不得向外单位人员借阅。

4、凡借阅档案和使用人员注意保密。

5、有关工程文件不经允许不得复印。

6、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保存期限,经部门经理认可可定期销毁。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工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码、说明,以便查找核实。凡引用复印资料必须有复印时间,日期,复印人签字,复印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的位置和索引。

3、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流程:工程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统一的格式、表格。

对于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分部分项评定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应先由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填写,然后报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再由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工程部申报。建设单位对监理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进一步审核,根据资料的类型交相关负责人,包括总工办(材料部、造价部)各专业工程师的核实、给予签认,并留档备查,同时复回监理公司。对建设单位不须确认的工程资料,工程部存档即可返回。

对于施工管理资料,工程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申报,经监理公司审查后会同监理公司的资料统一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统一审查、归档、移交社会档案管理中心。

4、工程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同步收集、整理、整编,应做到齐全、准确、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对确认归档的资料,不得涂改、删除、更换,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专人负责。

九、工程部档案资料入档序目

1、工程招投标资料

a、招标文件;

b、招标答疑;

c、标外文件;

d、商务标;

e、技术标;

f、中标通知书

2、工程竣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当地档案部门规定顺序整理。如:前期资料及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原件)、各种检验实验资料、分部分项自检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

3、竣工图(有竣工图章内容齐全)

4、竣工工程结算书(造价咨询单位审查三家盖章)

入档的文件资料要按照有序、成卷、分类存放,便于查询、有条件利用的原则进行保管。

十、工程部档案资料的销毁

工程部接收施工单位报来的竣工工程档案资料,在本部存放时间为3年(从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期满后由工程部综合业务主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移交给综合办档案室。

工程部移交给综合办公室的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管理期限为50年,需要销毁时要办理销毁手续,逐级审批,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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